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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辽宁省企业价值创造大赛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五届辽宁省企业价值创造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天游线路1线路2线路3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天游线路1线路2线路3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5〕70号)要求,本着“以赛促改、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的原则,践行“知行合一、开放融合”的理念,秉承社会使命感,学习感受企业价值创造的全过程,促进各院校紧跟时代步伐,及时转变教学理念优化育人模式,深化天游线路1线路2线路3教育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实践育人平台建设,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教学内容及教学模式,从而顺应时代需求,推动辽宁省院校对财会类专业教学改革的研究。同时,通过大赛逼真模拟企业管理决策、实战商务分析,极大地激发和深挖学生商业逻辑思维、财务全局意识、领导力潜能,培养新一代有潜力、睿智的商业管理精英。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所学校限报本科2 支队伍、研究生4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由 4 名选手和 2名指导教师组成,学生不得跨校组队;正式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如选手因故无法参加比赛,需所在院校出具书面说明,并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换。竞赛开始后不得更换选手。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本次竞赛为团体赛,分本科组及研究生组,两个组别单独核算排名,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竞赛分两个组别。

本科组,利用大赛提供的专用分析工具进行企业经营分析。大赛提供专用的分析工具,并给出实体企业静态案例,由学生团队对经营结果进行财务分析和管理评价并出具向企业管理层汇报使用的企业经营财务分析报告。学生可以选择使用赛务组提供的工具,也可以自己设计工具使用。自己设计的工具应当一并提交大赛评审组。实体案例分析内容可涉及以下内容:成本性态分析、变动成本分析、本量利分析、杠杆分析、资本结构分析、财务报告分析、财务效率分析、企业业绩评价、企业估值分析等在大赛指定的竞赛专用平台上,利用大赛提供专用分析工具解决实体企业问题。

研究生组,利用大赛提供的大数据平台进行财务分析与决策。该平台以公开披露的市场信息为基础,将财务分析与决策的相关知识与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相结合,构建可视化动态模型。由学生团队通过切片器对不同上市公司、不同期间、不同行业、不同区域进行筛选,实现对上市公司财务分析与决策的形状识别、特征描述、区域分析、行业分析、标杆分析等不同角度分析,依据实体企业现状及存在问题,编写财务分析报告。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31日于辽宁大学生天游线路1线路2线路3管理共享平台上报名。

(1)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6日各校进行报名审核。

(2)比赛于2023年11月12日正式举办,线上开幕式在东北财经大学举行,学生比赛采取线上比赛形式。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开闭幕会议室设在科学报告厅。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本项竞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东北财经大学承办。由主承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承办方成立竞赛执委会。竞赛执委会负责组织成立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仲裁委员会,竞赛筹备组设在东北财经大学。竞赛组委会是本赛区竞赛的领导机构。竞赛执委会负责具体本赛区竞赛的组织工作。竞赛裁判组依据评分标准严格执行竞赛流程。竞赛仲裁委员会负责对仲裁申请进行公证仲裁。

本项竞赛由沈阳跃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二)组织形式

各高校组织校内选拔赛,择优选出2组本科生、4组研究生代表学校参加第五届辽宁省企业价值创造大赛。大赛组委会是竞赛的最高领导决策机构,由联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大赛定位、办赛原则及组织形式;审定设赛范围及实施方案;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审定赛事规划;指导开展竞赛;审定发布大赛最终成绩等。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竞赛分为两个组别,本科组:企业经营分析,研究生组:大数据分析与决策,两个组别同时进行,满分均为 100 分。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本科组比赛由系统自动判定成绩,竞赛结果按照组别得分进行排名;研究生组比赛由专家进行评分后,公布比赛排名。

(三)奖项设置

1.选手团队奖:辽宁省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 10%、20%、30%。(获奖团队数量按比例取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本科组与研究生组单独排名)大赛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2.指导教师奖:凡获得团体奖项的参赛队指导老师按照 参赛队团体得奖等级确定优秀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比赛规定的事宜,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高校领队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比赛结束后三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2.仲裁

(1)大赛设仲裁组,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对申诉进行仲裁。

(2)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复查,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和大赛执委会,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获奖结果将在辽宁省本科教学网站进行公示:

网址:http://dasai.upln.cn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卓

电话:15524032812

电子邮箱:zhangyuzhuo@ykvdc.com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领队须知:

1.做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2.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平、公正、顺畅、高效。

3.当本单位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赛项仲裁工作组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一经确认,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否则以作弊论处,其所在参赛队不得参与团体奖项的排名。

2.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登录指定线上网站,从竞赛计时开始,选手未登录即取消该项目的参赛资格。

3.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各项目竞赛操作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否则视情节轻重执行赛场纪律。

4.竞赛期间,竞赛选手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于规定时限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赛项仲裁工作组调查核实并处理。

5.参加竞赛的选手如提前完成竞赛内容,经裁判同意方可离开网站。

6.竞赛过程中如因竞赛设备或检测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裁判,不得私自处理,否则取消本场次比赛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1)所有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2)所使用的比赛软件及相关材料,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2.竞赛安全

(1)竞赛期间,赛事不强制要求学生聚集,可视学校当地疫情形势,校赛、省赛分赛举行。

(2)参赛队员比赛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3.其他

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附件:第五届辽宁省企业价值创造大赛通知.pdf (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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